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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次灭火器要掏50元质疑收费不合理

作者:萧山网来源:萧山网时间:2012-02-13

消防部门:尚无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商家可自行决定是否收费
市民戴女士和朋友去一家KTV唱歌,其间香烟掉在了沙发上,朋友情急之下使用了包厢内的灭火器。事后,商家要求额外收取50元的费用,虽然最终没有收钱,但此举引起了顾客的质疑。
  香烟掉落沙发上差点引起火灾
  戴女士称,前些天她在城区一家KTV定了一间包厢,之后带上女儿和几位朋友一起去唱歌。
  唱歌时,戴女士的朋友吴先生拿出打火机点燃了一根香烟,刚抽了几口,在场的其他朋友邀请他合唱一曲。不料,传递话筒时吴先生手一松,香烟不慎掉到了沙发上。
  香烟是点燃的,吴先生等人害怕沙发被烧坏,继而引起大火,连忙进行拍打。
  “那边有灭火器,赶紧拿来喷!”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吴先生赶紧取出电视机下柜中的干粉灭火器,打开后对准烟头一阵猛喷。
  燃着的烟头熄灭了,戴女士等人唱歌的心情也没有了,大家一合计,决定散场回家。
  使用灭火器要额外收费
  引起顾客质疑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包厢时,KTV的服务员按例进来查看,发现包厢内满是烟雾,便叫来了值班经理。
  听戴女士说了事情的原委后,值班经理认为,这么小的事情用不着使用灭火器,应该第一时间通知服务员,提出要在消费金额外再收取50元的费用。
  后来,戴女士和朋友与值班经理进行了交流。考虑到戴女士是KTV的常客,又是第一次使用灭火器,值班经理最后还是免除了50元的收费。
  “灭火器是公共设施,为什么使用一下还要收费?如果真的发生不可挽回的火灾事故,谁来负起这个责任?”戴女士及其女儿蔡小姐回家后越想越不明白,质疑商家是否在乱收费。
  商家称收取的50元是灭火器成本费
  记者随后联系了戴女士之前去的KTV,当天的早班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发现安全隐患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服务员,由服务员到现场处理,他们不提倡像吴先生这样私自使用灭火器材的行为。
  该负责人说,灭火器经使用后,瓶内气体不足,不能再次利用。因此,工作人员发现消费者自行使用灭火器,KTV将额外收取50元作为购置新灭火器的成本费。
  对此,市民方先生认为,发现隐患应该第一时间灭火,等找到服务员,很可能已无法控制火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使用灭火器是否收费
  尚无明确规定
  城区其他KTV对使用灭火器是否收取费用?记者随后走访了城区几家量贩式KTV进行调查。
  普乐迪萧山体育路店的服务员告诉记者,是否收费要看消费者的使用性质。如果确实存在火患,消费者使用灭火器灭火,KTV将不予收费;如果使用行 为纯属消费者故意玩乐,那消费者需为此支付几十元到一百元不等的费用。服务员说,使用干粉灭火器后,包厢内将会一片狼藉,打扫起来比较麻烦。
  这样的收费标准,在新概念KTV也同样适用。据当班的邓经理介绍,消费者使用灭火器灭火,KTV不仅不会收费,还会给予适当奖励,但若是客人故意玩耍,他们将对消费者进行口头教育,并收取成本费。
  “我们原来也是要收费的,现在已经取消了。”银乐迪的早班负责人陈涛告诉记者,之前确实经常有消费者拿灭火器玩耍,当时为了制止这些行为,KTV规定向恶意使用灭火器的消费者收取30元的成本费。后来,KTV将灭火器统一安放在包厢门后的玻璃小柜内,加上消费者以成年人居多,玩灭火器的 情况相对减少。因此,KTV也取消了收费。
  “服务员都在走动服务,发现问题会及时进行提醒。如果存在火患,顾客最好马上通知服务员,我们将会立即处理。”陈涛说。
  记者从萧山消防大队了解到,目前我国尚无法律法规对“使用公共场合的灭火器是否需要支付费用”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商家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