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行业资讯

团购卡拉OK版权不OK 行业协会称收费高

作者:leike来源:时间:2011-07-11

作者:陈莉 信息来源:深圳晚报发布时间:2011-7-11

团购卡拉OK版权为何不OK

  ● 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发声明建议暂缓缴纳版权使用费

  ●众多娱乐场所称收费太高已威胁行业生存


版权费到底多少合适呢?

      深圳娱乐业“试水”团购卡拉OK版权遭遇失败!昨日,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协会负责人在会上称,他们已先后两次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发函要求以团购方式解决卡拉OK版权收费难题,结果两会答而不动,始终没有派出代表与深圳方面谈判。

  深圳娱乐业团购卡拉OK版权费的动议眼看就要流产。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情急之下于昨日发出声明:希望音著协、音集协两会尽快派出代表前来洽谈,而在合理的优惠方案未达成之前,协会建议会员暂缓缴纳版权使用费!

  收费情况:卡拉OK版权收费争议不断

  我国卡拉OK行业一直免费使用权利人的作品,堪称是侵犯著作权的重灾区。为保护知识产权,防止侵权现象蔓延,国家版权局发布了2006年1号公告,公布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上限为12元/天包间,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

  事实上,在保护卡拉OK知识产权方面,深圳娱乐业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效坤介绍,早在2004年,深圳市罗湖歌舞娱乐业协会代表深圳歌舞娱乐企业向“音著协”集体缴纳版权费,当时商定的价格是按营业面积0.072元/天/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音乐作品词曲版权费。这样计算下来,一家1000平方米的歌舞厅,每年只多出1万元左右的版权费。这一收费标准得到了大多数商家的认可,所以在实施操作中也就较为顺利。

   但是,这一收费标准仅仅维持了两年,音集协和音著协就开始重新制定征收标准,由以前只收音乐作品词曲版权费,改为MTV卡拉OK版权使用费,增加了音乐作品背景画面的使用费,并将收费标准调高到每间房每天12元为上限,要求广东地区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每间房每天10元的标准收取,两协会委托天合公司代为收取。

  这一改变令版权费猛增,KTV经营者们因此叫苦不迭。许多商家都认为这一收费标准偏高,并因此拒绝缴纳版权费。后来,经过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积极协调下,音著协和音集协答应下调收费标准,定为每间房每天8元。

  但每间房每天8元的收费标准仅仅实施了一年多,商家的抱怨再次充斥整个深圳娱乐行业。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曲泠羽说,根据协会调研发现,目前深圳娱乐市场经营环境相当恶劣,由于房租猛增、员工薪酬上涨、税收全国同类地区最高、超范围经营堵而不绝等因素,令深圳娱乐场所的经营利润远远不如内地其他二三线城市,企业经营状况举步维艰。

  由于经营状况不佳,一引起中小KTV已经无力支付高额的版权费用,卡拉OK版权费征收在深圳再次陷入困境。

  现状调查:高收费高赔偿令娱乐业萎缩

  张效坤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市娱乐场所竞争惨列,原则上每个经营场所都处于不饱和状态,根据版权合法使用缴费的基本原则,使用就需缴费不使用就无需缴费。而按目前的要求按房间实际数据收取,那就不是8元/天/间的概念,而是每天每间平均20元至30元不等,这样高的收费标准,娱乐场所当然无法承受。

  许多KTV经营者的抱怨印证了张效坤的说法。罗湖夜明珠歌舞厅负责人舒水华对记者抱怨,他们虽然有46间房,但是房间经常只能开到四五成,如果哪天能开到六成就觉得不错了,而据他了解,这在娱乐业同行中很普遍。舒水华说,由于生意不好做,许多同行要不选择关门,要不选择转行,他也觉得自己现在有点难以支撑下去。如果按现有的收费标准,他们一年要再交13万多元的版权费,到时就真要关门大吉了。

  娱乐场所不缴纳卡拉OK版权费当然是行不通的。音著协、天语唱片公司、华研国际公司等权利人组织陆续向深圳娱乐场所发来法律诉讼函,这些权利人组织以侵犯权利人著作权为由把娱乐场所告上法庭。各区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条件,不断受理权利人的诉讼,并以每首曲4000~9000元不等的赔偿费判决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娱乐场所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许多娱乐场所为此支付了高额的赔偿费用。

  曲泠羽说,龙岗吉盛酒店是被起诉最多的一家娱乐场所,2009年至今已被起诉8次,最近一次一下提出了60首歌曲的赔偿,以4000元/首的赔偿额来计算,吉盛酒店仅这次就将面临24万元的巨额罚款。而花样年华歌舞厅被起诉3次被罚近40万以后,最终于去年年初选择转行。

  张效坤说,高额版权费再上巨额赔偿费已经威胁到深圳娱乐行业的生存状况,许多原来做娱乐行业的商家要不选择关门,要不选择转行,使深圳娱乐行业严重萎缩。

  寻找出路:为实现双赢提出团购模式

  如何找到一个双赢的模式,既能新生权利人知识产权,又能保证经营者拥有稳定的赢利?“采取团购的模式就是一个两全其美的选择。”张效坤说,作为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我们既要尊重权利人的权益,又要客观考虑到商家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我们希望由行业协会出面协调,绕开第三方代理收费机构,直接和相关部门联系,将版权费直接缴纳给音著协和音集协,以薄利多销的形式,合理、合法使用,以大大降低版权运营成本,从而减少商家的经济压力。

  本着双赢的理念,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从今年5月开始先后两次向音著协和音集协发函,要求避开中介代管组织,与音著协、音集协直接协商以团购方式解决卡拉OK版权收费难题。同时提出,在洽谈期间,暂缓对协会会员单位的版权诉讼,并承诺一旦谈妥团购,协会将会督促会员补缴版权费。

  困难重重:行业协会主张暂缓缴费

  音集协对深圳娱乐场所行业协会的来函进行了回复。音集协对深圳娱乐业以团购方式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模式表示认同,认为这对权利人和使用人都是非常利好的结果。但是,双方就具体的协商方式产生了分歧,音集协拒绝了直接与深圳娱乐场所行业协会直接协商的请求,在复函中明确表示,他们已经委托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取版权费并提供相关服务。深圳娱乐业版权费团购的具体事宜及相关诉讼问题,请深圳娱乐场所行业协会直接与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商谈。

  张效坤认为,天合公司并不是权利人组织,他们没有权利与深圳娱乐场所行业协会这一使用人组织谈判;同时,天合公司是企业,其最终目的就是赢利,即使开展谈判也很难达成令双方满意的优惠方案。

  眼看团购卡拉OK版权费的动议就要流产,深圳市娱乐场所行业协会情急之下于昨日发出声明:希望音著协、音集协两会尽快派出代表前来洽谈,而在合理的优惠方案未达成之前,协会建议会员暂缓缴纳版权使用费!

  张效坤说,协会一直主张会员单位守法经营,合法使用版权,尊重权利人的利益,协会也曾多次组织会员单位学习版权合法使用相关知识,属下所有会员单位也都一致认为版权合法使用并愿意以合法的团购方式缴纳版权使用费。但是,现在收费标准过高,而接二连三的巨额赔偿费已经威胁到我市娱乐行业的生存,行业协会也是在无奈之下作此举动。

  张效坤说,我们协会强烈呼吁音著协、音集协尽快派出代表对我市的娱乐行业现状开展调研,并根据调研实际情况与使用者代表展开协商,并共同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双方可接受的团购优惠方案,以达到双赢效果。方案一旦谈妥,该补交的补交,若方案谈妥以后有商家拒交,协会也绝不姑息。